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上学期期中
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第10-14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就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规范教学过程,注重教学效果,持续改进提高
二、时间安排
第10-14周,即11月2日-12月6日。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运行情况
1、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包括理论、实验、实习实践等课程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线下和线上教学执行情况;调停课情况。
2、课堂教学管理规范执行情况,重点是师德师风、课堂育人工作、“无手机课堂”创建情况等。
3、期中考核工作。本学期各课程期中考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核形式随堂进行,了解员工前一阶段学习情况,及时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效果。一年级员工的期中考核在第13-14周开展,其他年级员工的期中考核在第10-12周开展。
4、学业学籍清理情况,重点是学业警示、重修、留级和退学等相关工作。
5、教学档案建档规范落实和整改情况。
6、专业建设情况,包括新进教师培养、专业建设发展、教研教改等。
(二)员工学习情况
各学院和教师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员工学习状况和效果的了解掌握,督促和引导员工积极、主动学习,并对员工学习情况进行督查。
四、检查方式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采取教师自查、学院抽查督导和学校抽查督导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教师自查
各学院组织教师对各自教学情况进行自查。
(二)学院抽查督导
各学院组织院系管理干部、学院教学督导员和教师等开展覆盖全部专业和年级的教学检查督导,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学校抽查督导
教务处和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将组织人员对各学院的自查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对教学计划执行、教学管理规范执行等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总结教学工作
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本学期教学安排调整多,各学院要认真梳理、总结前一阶段教学工作,挖掘亮点,发现问题和不足,并研究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对策,形成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二)按时报送检查情况
各学院在 12月7日下午17:00 前将本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纸质版由分管经理签字和学院盖章后连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潘朋老师处。
教务处 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0年10月27日